商品车运输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轿车托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下列货物: 启运地到达地车型数量价格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商品汽车承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应确保“安全、准时、快捷”的将商品车按甲方(或指派的其他方)指定的接车交付与指定的接车人,并将随车物品及有 关的资料一并交付
交接车:甲方向乙方交车时(甲方待运的商品汽车)双方经办人员应需按承运交接单逐项交、验
交接完毕后双方需在承运单 签字
交、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车辆损伤、备件短缺等问题应在承运交接单上注明,并免除乙方的赔偿责任
乙方向甲方(或指派的其他方)在运达地交车时应依[承运交接单]记录为依据
经已(或指派的其他方)指定的收车人接车后应在 承运交接单和送车单上签字(盖章),并作为运费结算的依据
交接验收后,乙方承运责任随之解除,承运车辆再出现的任何问题均无乙方责任
单证交接:甲方必须将符合国家规定并与该商品车运输有关的单证、资料交于乙方,供乙方在运送过程中备查,如因甲方单证 、资料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无乙方责任
赔偿: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由此对商品汽车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但需经双方指定人员将商品 汽车损伤情况如实地在乙方的[送车单]及[承运交接单]上详细表书并签字后,作为乙方赔偿的依据,非经双方确实的任何损失乙方 不负责赔偿
除乙方之外的任何随车人员,无论任何原因、发生任何情况以及造成的任何损失均无乙方责任
付款方式: 商品汽车在启运地,完成交接装车后,甲方向乙方以方式,支付起运定金¥
商品汽车送到接车地点,经收 车人签收后,甲方向乙方方式,支付余款¥
逾期未付部分
按银行滞纳金规定补偿责任
待运费支付完成后
乙方向甲方开据: □a
(全额增值税运输发票)□b
(普通服务业运输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