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省物业服务品牌项目评定标准(适用于非住宅项目)项目标准条文标准分值编号标准细则评分细则备注1 期出管理(22 分)1
1 物业项目资料1 分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和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以及物业管 理区域划分证明齐全不符合每项扣 0
5 分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齐全1
2 承接查验手续2 分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有物业承接查验备案证明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查验记录和设备交接记录不符合扣 2分1
3 管理规约制度2 分物业为多业主所有的,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为 单一业主所有的,制定使用人(租户)管理制度或与使用人(租户)签订相 关协议书面约定不符合每项扣 1 分临时管理规约经业主书面承诺遵守,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大 会表决通过;使用人(租户)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租赁合同的约 定或相关协议的约定1 基础管理(22 分)1
4 物业服务合同2 分物业为多业主所有的,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签订刖期物业服务合同,成立业 主大会的,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为单一业主所有的,签订物业 0 服务合同, 物业出租使用的,租赁合同中或相关协议中应有物业管理的相关约定不符合每项扣 1 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租赁合同或相关协议中物业管 理的约定应当与物业服务合同一致,无侵害业主及使用人合法权益的内容1
5 维修 更新和改 造费用保 障1 分物业为多业主所有的,应当建立专项维修资金(费用)制度,业主应当根据 (临时)管理规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存、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基金 (费用);物业为单一业主所有的,应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保障体系,(如业主应当定期从日常经营和管理服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