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自治区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劳动保障法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年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之日止
其中试用期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注:上述两种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其中的一种填写
) 二、工作内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岗位担任 职务(工种)
2、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指标为: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规定的作业场所
2、乙方经技术培训、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乙方如系女职工、未成年工,其劳动保护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工特别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工作制
实行每日不超过 8 小时、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休息、休假由双方协商安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按规定标准给予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
日加班不超过 3 小时,月加班不超过 36 小时
3、乙方每周休息两天,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