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1本制度目的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机械设备、电力设备、专用设备、燃气设备、运输设备及办公生活设备等单位价值超过 20 元/台(套)、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设备、设施.2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2.1安全技术部为本公司固定资产总管理部门,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统一编号,安全技术部对所有固定资产贴上《固定资产标签》(见本制度 8),并维持其内容正确。2。2 位于办公楼总部的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及修理由安全技术部负责.2.3位于储配站及各加气站、小区管网的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及修理由安全技术部负责。2。4 土地、房屋构筑物采购应按公司在建工程或投资等相关制度实施,办公家俱及生活设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营运设备采购由安全技术部负责。3 采购、验收及领用3。1 固定资产的请购由请购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请购单〉(见本制度 9),详细填列资产名称、规格等资料,经本部门经理、部门分管总监(如系营运设备,需加安全技术总监)签批后,采购营运设备的请购单送交贸易采购部,采购 IT 设备和涉及施工的请购单送交安全技术部(以下合称“采购部门")。3.2采购部门在接收<固定资产请购单〉后应立即进行询价,确定合适的供应商,填列于〈固定资产请购单〉,并根据公司的审批权限送呈审批后进行采购。<固定资产请购单〉原件由财务部留存,其他相关部门可保留复印件.3。3 固定资产采购到货后或购建完工后,应及时由采购部门联同请购部门或接收使用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采购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签收单〉(见本制度 10),送财务部将该项固定资产编号,由请购部门在<固定资产签收单〉上签收确认领用。〈固定资产签收单〉原件由财务部留存,并依此办理入账或转账(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其他相关部门可保留复印件.3。4 财务部门对于当月入账的固定资产应最迟于次月 15 日前打印标签,交由安全技术部粘贴。4 调拨与转移4.1 未经允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拨、转移、借出和出售公司固定资产。4。2 公司内部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须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 >(见本制度 11),经调出、调入部门的经办人、部门经理及分管总监签字,由安全技术部对固定资产转移办理转账手续,并通知财务部的固定资产会计进行登记.<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原件由财务部留存,其他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