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保护与合作:基于产业结构趋同的经济学 [ 内容 摘要]本文以博弈论为 分析 工具,分析在产业结构趋同条件下各地选择地方保护与合作的 经济 效果
结果发现:各省产业结构趋同并不必定导致地方保护
在完全信息条件下,各地政府假如放弃地方保护政策而选择区域经济合作,则不仅能提高自身利益获得更高的产出水平,而且能更加有效地降低本地产品的单位成本,提升产业竞争力,进而改善 社会 总体福利水平
最后,论文给出了模型的政策意义
[关键词]地方保护;产业结构; 趋同;区域经济合作 一、引 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得到了很大的调整,中央将部分决策权下放给地方,以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增长为主要格局,由此造就了 目前 特有的以地区行政利益为边界的市场竞争关系和经济增长方式,省级地方政府逐渐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地方政府有其独立的经济利益
因此,各地目前的市场竞争便表现为以地区行政利益为边界的竞争,地方政府可实行的地方保护手段有:干预劳动力市场、限制外地产品进入、工商质检卑视、干预技术、价格卑视和地方补贴、干预外来 企业 原材料投入和干预投融资领域等
企业普遍认为省内法制、资金、市场和信用等经营环境好于外省,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保护的存在
[1](78-84) 来自巴黎国际 讨论 与 进展 中心Sandra Poncet 的一项讨论报告表明: [2](44-48) 当前我国的地方保护已到了相当程度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我国各省之间的贸易壁垒持续增高, ① 各省的国际一体化与国内市场的分割化同步进行
② 由国内地方保护主义引发的原料大战、市场封锁、价格大战,阻碍了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削弱了市场和价格机制优化配置资源能力,不利于实行基于地区比较优势的专业化分工
更有甚者,还会造成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和企业间 “三角债”纠结不清等严重的信用 问题 ,扰乱市场经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