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保险产品设计与风险管控探析 [摘要]巨灾因其破坏力巨大,导致的直接损失极大,远远超出了商业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
我国应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商业保险和再保险为补充的多层级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
商业巨灾保险产品的设计及风险管控策略:开发地震附加险产品,制定行业产品标准,考虑巨灾产品服务的特别性,加强巨灾产品的销售管理,加强巨灾的防灾防损以及保险公司自身的安全性
[关键词]巨灾风险,巨灾产品,风险防范 一、对巨灾风险的认识 “巨灾”一词最初是 OEDC(经合组织)在 2025 年提出的,其内涵是指某一灾害发生后,发生地已无力控制灾害造成的破坏,必须借助外部力量才能进行处置
例如,1976 年的唐山地震,1998 年的特大洪水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识别和评估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类主要风险,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其中,保险风险是指由于对死亡率、疾病率、赔付率、退保率等推断不正确导致产品定价错误或者准备金提取不足,再保险安排不当,非预期重大理赔等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财产保险是产险的传统业务,企业财产险承保的主要是两类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其中自然灾害中的巨灾具有更大的破坏性,对财产和人的生命构成很大威胁
2025 年全球人为和自然重大灾害造成的保险损失高达 276亿美元,其中自然灾害 233 亿美元
2025年 8 月 24 日的“卡特里娜”飓风造成的保险损失高达 380 亿美元
2025 年 1 月 10 日至 2 月 6 日发生的冰雪灾害是中国自 1954年以来最为严重的冰雪灾害天气,中国西部及整个长江流域共计 19 个省市自治区遭遇了 50 年难遇的严重冰雪之灾
此次受灾面积之大、受影响人数之多、损失之巨,出乎意料,灾害所造成的直接损失达到亿元人民币;2025 年 5 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