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清洁保洁行动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道路清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营造更加干净有序的道路环境,打造更加清爽靓丽的城市形象,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特制定区“道路清爽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创新理念,优化措施,突出重点,逐步完善大环卫保洁机制,实施精细作业,强化源头管理,着力解决道路保洁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营造“清爽、干净、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
基本原则 1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
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乡、管委会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细化道路保洁制度,落实道路保洁责任主体,合理配置作业资源,制定奖惩措施,将“道路清爽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突出重点,分级管理
以重点行动区域和一般行动区域相结合原则,将中心城区 33 平方公里以内的道路和街巷划分为四个等级,并根据不同的级别确定相应的保洁保序管理指标及标准,实行分级保洁保序管理
其中中心城区 33 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区域以及与海曙、江东连接的成熟路段作为本次我区“道路清爽行动”的重点区域,参加市的“道路清爽行动”,根据市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
中心城区 33 平方公里以外 80 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区域道路作为一般行动区域,参加区“道路清爽行动”
根据区保洁保序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80 平方公里以外的镇乡和城区城中村参照区“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执行
提高标准,同步推动
以国内外先进城市保洁水平为标杆,落实《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法律规范》,同步推动,全面提高道路干净度,道路后退空地以“能绿则绿”为原则,清除卫生死角隐患
公众参加,共建共享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搭建市民互动平台,多渠道提高全民知晓度、参加度和支持度
加大投入,强化考核
进一步明确道路保洁定额标准,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