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法律规范Code for transport planning on urban roadGB 50220-953
4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 800-1000 人一辆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 1200-1500 人一辆标准车
5 城市出租汽车规划拥有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 2 辆;小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 0
5 辆;中等城市可在其间取值
7 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时,应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
常用的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宜符合表 3
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 表 3
7公共交通方式运送速度(km/h)发车频率(车次/h)单向客运能力(千人次/h)公共汽车16~2560~908~12无轨电车15~2050~608~10有轨电车14~1840~6010~15中运量快速轨道交通20~3540~6015~30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30~4020~3030~603
1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应综合规划
市区线、近郊线和远郊线应紧密衔接
各线的客运能力应与客流量相协调
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置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2 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应达到 3-4km/km2;在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 2-2
5km/km2
3 大城市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不应大于 1
5;中、小城市不应大于 1
4 公共交通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应大于 1
5 市区公共汽车与电车主要线路的长度宜为 8-12km;快速轨道交通的线路长度不宜大于 40min 的行程
1 公共交通的站距应符合表 3
公共交通站距 表 3
1公共交通方式市区线(m)郊区线(m)公共汽车与电车500~8008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