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停车场物业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2、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 置停放
4、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 随身带走
5、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20 km/h,严禁超车
6、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7、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8、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9、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 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10、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抢救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二、地上车场管理规定1、进入地上车场内车辆的驾驶者,均需听从秩序维护部调车员的指挥
2、地上车场严禁非机动车入内,对进入地上车场的非机动车要及时制止,避开 出现交通事故
3、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车辆,一律不准驶入地上车场
4、驶入地上车场的车辆均需减速,时速不超过 10 公里,无鸣笛现象发生(抢救 车、警车、救火车除外)
5、地上车场调车员、收费员应礼貌待人、热情周到
6、地上车场调车员、收费员应熟知固定车位的车主姓名、车型、车牌号、铺号、 车位
7、按规定要求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及车辆的车况,遇有门未锁、灯未关、漏油、 漏水等现象发生时,及时通知车主
8、确保地上车场内无货物堆积、道路堵塞等现象
9、确保地上车场内地面无水、无油、无污、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
10、确保地上车场道路平整无坑、无尖锐物、无金属钉状物;保持车行道畅通, 出、入标志明显
三、地下车库管理规定(一)业主车辆(有停车证)1、车辆到车库入处,司机凭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