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 1、IV 标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书本单位建设开发的工程现场三通一平"场区主要道路硬化处理,现场围墙和大门、洗车台,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临时设施等均按规定要求施工、设置.施工安全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 99 )合格要求,并争创(市级、省级)文明施工场地。本工程不采纳国家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积极推广使用四新”技术。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 5]8 号文)、的要求,特制定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书,具体内容如下:二、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金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万元),占工程合同造价比例:%。三、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依据建设部建办[2 0 0 5 ]8 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经与相关单位协商分阶段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满足工程的需要)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如下:1、工程开工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 %;2、基础完工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3、 主体完工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4、装修工程开始前,全部支付完毕。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年 月 日年月 日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年 月 日建设单位: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