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程序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生活过程当中大气污染物的控制措施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生活、办公过程当中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JDJ218.004-2025 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控制程序 Q/JDJ212.013-2025 绩效测量与监测管理程序 Q/JDJ220.026-2025 法律法规识别和猎取控制程序 Q/JDJ217.021-2025 劳保用品管理程序3 职责和权限3.1 公司工程管理处负责施工过程当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归口管理。3.2 公司行政事务处负责行政后勤活动过程当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归口管理。3.3 各项目部、实体单位负责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具体实施管理。4 管理内容和要求4.1 环境因素4.1.1 各项目部、实体单位根据 Q/JDJ218.004-2025《环境因素辩识与评价程序》确定本单位大气污染物排放环境因素。4.1.2 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活动有: a)施工过程当中:焊接作业、保温、喷砂除锈、机械作业、建筑施工、搅拌站的粉尘,施工车辆尾气等; b)后勤服务中:生活供热锅炉、办公用汽车尾气等。4.2 控制要求及措施4.2.1 仔细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及 XX 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接受地方环境保护机构监督和检查。4.2.2 各项目部、实体单位要明确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的具体管理人员,做到责任具体到每一个人。4.2.3 各项目部、实体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管理制度。4.2.4 各项目部、实体单位在施工方案及措施中要充分考虑有可能造成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环节,明确最大限度降低其污染的必要措施。4.2.5 现场降尘具体措施 a)施工之前做好主要道路的路面硬化处理,实行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配备专用洒水车,指定人员负责洒水,洒水每天不得少于 2 次,范围包括办公区、施工区、材料区及生活区,要求无死角。保持道路湿润,减少道路粉尘,限制施工现场车辆在行驶速度(5km/h)。 b)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平整夯实。 c)对产生大气污染物的作业项目,应实行密闭、半封闭、隔离尘源等措施,将其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扩散。 d)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