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洱海环境保护(6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大理洱海环境保护 (改) 摘要: 本文主要讨论了洱海管理条例、三退三还、两取消、两禁止等主要水环境政策的进展、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其中最主要问题是政策执行的资金投入严重缺乏
通过和新«水污染防治法»比较, 洱海水环境政策存在忽视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缺失、违法成本低等问题, 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洱海; 水资源; 可持续进展; 对策; 水环境; 水污染防治法; 前言 洱海被誉为“高原明珠”的洱海是云南第二大高原湖泊, 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 跨大理市和洱源县, 湖泊面积250km 属澜沧江———湄公河水系
洱海集城市生活供水、农业灌溉、发电、水产养殖、航运、旅游和调节气候等多种功能为一体, 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 被视为白族和其它民族繁衍生息的摇篮近年来, 由于周边人口压力的增大和旅游业的进展, 给洱海的水环境带来了新的问题
洱海水资源的生境状况直接关系到洱海地区的生态安全, 在对洱海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的同时, 实行对策和措施保护洱海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 是洱海地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进展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洱海流域水环境演变( 一) 洱海流域的水环境保护取得的成就 20世纪70年代以前, 洱海水质良好, 至70年代以后, 随着对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沿湖水污染状况的加重, 洱海水质开始恶化
洱海污染最初以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的COD 为主, 90 年代开始实施截污干管建设后, 工业废水大部分被截流, COD 的影响降低
总磷、总氮成为洱海的主要水质污染因子和富营养化影响因子
l996年和2025年, 洱海两次爆发全湖性的“蓝藻”危机, 对洱海的水环境状况敲响了警钟
经过大理州、市等各级政府的努力,洱海水质逐步取得了好转
2001 年洱海为Ⅱ类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