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大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太原大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法律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养,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干部管理工作坚持的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6、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干部管理工作要严格根据党的干部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改革、创新
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科学法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
第四条 中层干部管理工作就是要把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团结务实、结构合理、廉洁高效的高标准领导集体,就是要坚持对中层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第五条 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全校中层干部由校党委统一管理,校组织部具体负责
第六条 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二是对中层干部的综合考核;三是对中层干部进行监督
第二章 任职条件第七条 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能够仔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熟悉高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管理工作,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