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甲方(委托方):湖北通达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襄阳光明国际电气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加工产品名称、加工内容、价格:以下价格为含 17%增值税价。产品名称产品图号加工工序单位数量单价(元/套)备注1管件 1374-6025激光切割套119 元/套(0.5 万套内);18.5 万元/套(0.5 万套以后);18 元/套(1 万套后)含手动分度夹头工装的费用2管件 2374-602613管件 3374-602714管件切割前管件毛坯图二.质量及技术要求:1. 甲方需提供合格的管件毛坯予乙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加工。2. 因甲方提供不合格管件毛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加工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 责返工。3.甲方根据每月生产预告计划,负责于每月 20 日前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次月生产预告计划,并在切割后成品交付前 15 日将管件毛坯送交付乙方,让乙方准备按计划组织生产。若甲方生产计划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4.根据当月生产计划,甲方提前 7 天通知乙方进行当批生产准备,告知乙方当批生产数量、协商交货时间。5.乙方负责毛坯的卸货和数量清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有责任对半成品进行妥善保管。6.乙方完成加工后按双方协商的时间交货,并负责装车(甲方自提)交货地点为乙方厂内。7.甲方需要乙方对成品进行包装的,所产生的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三. 验收及结算按双方签字的图纸、样品及质量要求进行验收。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加工的产品。由于甲方使用、保管不当、运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费用计算以甲方提取成品时的数量和合同规定的价格计算,付款时间以提货时间为准,同时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给予甲方。四. 加工期间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襄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襄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 另外产量大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由乙方代采购原材料直接提供成品交甲方。六. 如甲乙不能建立加工合作,前期乙方为甲方试加工样品所购买的器械费用,由甲方承担。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甲方:湖北通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襄阳光明国际电气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东风大道 118 号 地址:襄阳市深圳工业园苏州大道 1 号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签订时间:2025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25 年 月 日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