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定的法律规范办学行为的制度范文为仔细落实省、市、区法律规范办学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法律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动素养教育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法律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法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进展,有利于引导学校和老师树立素养教育观念、调整教学行为,更好地实施素养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法律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根据上级要求,法律规范办学行为,实行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进展
二、法律规范行为,进一步推动素养教育的贯彻落实
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
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小 时 , 放 学 后 分 钟 内 学 校 清 校 ; 作 息 时 间 表 班 级 要 上 墙 , 学 校 要 上 网 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禁家庭作业超量
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 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 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 小时
严禁节假日补课
严禁学校 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 上课
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
学校要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 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
学校课程表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严禁增加考试次数
各学科组要法律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
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 次,科目不超过 3 门
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