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1、 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仔细学习《国旗法》,自觉履行升降国旗任务,尊重爱护国旗。2、 仔细学习政治理论,加强个人修养,树立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以军人的标准要求自己,按时优质的完成本职工作。3、 升降国旗时,必须统一着装,庄重大方,动作法律规范。4、 国旗护卫队队员不得染发,烫发,戴耳环耳钉,训练时按规定着装,不得穿奇装异服。5、 日常训练必须仔细对待,训练时严格听从指令,动作法律规范,不允许在队列中交头接耳违反纪律。6、 国旗护卫队要坚持完成每周的升旗任务,若有特别情况无法参加,必须提前通知,假如无原因缺席升旗任务则记过一次。7、 升降国旗、会议或训练集合应提前 2 分钟到场,若有特别情况无法按时集合应提前通知,无故迟到两次则记过一次。8、国旗护卫队队员如因特别事由需请假时,应向队内负责人请假,并在请假群中发送消息。9、记过次数累计三次给予队内警告,若记过次数超过 3次,则给予除名,并反应给相关学院领导。10、 在国旗护卫队所有成员的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反,若发现有违反情况,违反者应上交一份 10 字以上的检讨一份,记过一次,并应完成队内的惩处性训练;若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国旗护卫队成员身份,并上报学校相关领导。11、 国旗护卫队队员除进行升旗任务、日常训练、会议及其他任务时,一律不准在公共场合中身着队内制服做出与国旗护卫队成员身份形象不符的行为,若被发现则应收到队内惩处。若情节严重者开除国旗护卫队队员身份,并上报学校相关领导。12、 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严格遵守队内规定,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严格执行升旗任务,努力提高自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