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巡课制度一、巡课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法律规范老师教学行为,强化学生课堂法律规范,特制定此巡课制度。、巡查人员:巡查时间不定期巡课员常务巡课员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备注:常务巡查员每节课巡查一次;不定期巡课员每天上午和下午各巡查一次。)三、巡查人员要求:巡查人员应定时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师生在课堂中问题,遇违反相关 规定者,应予以及时制止,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负责人,及时处 理。四、师生法律规范要求:1、老师在课堂上应遵守相关教育教学规定,不得迟到,接听电话或 中途离开课堂。2、老师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坐教。3、老师中途不能安排学生离开课堂,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体 罚或变相体罚。4、学生在课堂上应遵守课堂管理相关规定(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 范)。五、巡查过程中问题处理办法:巡查人员对巡查过程中的问题应予以及时记录,及时处理,具体如下:1、学生在课堂上违纪由课任老师自行处理,或交由当天的值班老师 协助处理;2、老师不按相关规定从事教学工作,由年级部会同教导处共同处理;3、学生或老师在课堂上遇重大事情无法当堂解决的,可交由年级部 与教导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