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2. 电子阅览室一般只限本校老师和学生使用,不许校外人员操作。3. 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必须保证。电子阅览室内的卫生,不乱丢垃圾。4. 电子阅览室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5. 电子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个人不得随便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或拷入文件。7. 学生操作时,有意损坏时,要按原价包赔。8. 外地参观或外借设备人员必须由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9. 电子阅览室是为学生提供的基于 inter、校园网的浏览、查询等服务,以及上机练习计算机技能的计算机机房。10.以计算机机房为基础的电子阅览室仅对学生开放,老师电子阅览室为电教中心老师机房。11.电子阅览室应定时开放,对学生开放为每周一至五上午 12: 30—13: 30下午 17: —18: 50、周六下午 15: 30—18: 30。12.进入电子阅览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13.使用电子阅览设备的人员要爱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自行 和卸载计算机软件系统。14.根据使用情况,需要在计算机上 软件系统须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电教中心派专人进行。1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申请维修,不得自行处理。16.其他需要使用电子阅览室的,由需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电教中心协调安排方可使用。学校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二)为提升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公司车辆的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车辆管理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和调配。2.用车人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报行政部批准后,《用车申请单》方为有效。如遇紧急情况,未能提前办理用车申请的,应提前电话或短信取得部门领导及行政部同意,出车回来后第二个工作日内,用车人应及时补办有效的《用车申请单》。4.司机必须依据有效的《用车回执单》,方能出车;司机有责任要求用车人提供有效的《用车回执单》,用车人无法提供有效《用车回执单》且没有合理理由的,司机有权拒绝出车。对于未经审批并出车的,以私车公用论。5.车辆出行前,司机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车辆出行记录单》上的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仔细记载行驶时间、里程、地点等,并让用车人签字,作为公司审核的依据。6.车辆调度原则以用车申请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车辆。7.对于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的车辆使用应呈请行政部核准后方可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