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楼管及清洁卫生人员聘用合同书甲方:清水县第五中学乙方: 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学校讨论,决定聘请门卫、楼管及清洁卫生人员,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工作责任,本着双方自愿,签字有效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所有聘用人必须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有疾病者不在聘用之列,如有隐瞒自身疾病,造成不良后果者,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乙方因个人原因发生伤亡事故的,责任自负。 二、年龄 50 周岁以上,因身体健康自愿应聘者,在聘期内,因突发疾病导致死亡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方与乙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甲方保证每月支付聘用费 1100 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圆整),每年按实际工作日发放,此工资酬劳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与乙方相关的任何费用。 四、所有聘用责任人必须服从校方提出的工作要求和管理制度。按学校作息时间和要求,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根据合同服从甲方的指导安排,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意见.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一)乙方连续旷工超过 15 天的,或者累计旷工超过 30 天的; (二)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因主观过失给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 (三)乙方由于患病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事甲方安排的岗位工作的; (四)乙方因其它原因提出终止协议的; 六、本合同自 2025 年元月 12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 七、合同到期,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双方自愿的原则,可以续签合同。合同不再续签时,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 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二、合租期限:1、租期自 2025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办公场所租金为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一次性交清方可进场。四、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