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措施1. 根据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是工程按计划施工的前提条件,也是政府对施工企业的强制性要求。我公司将按文件要求及总包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对容易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环节实行有力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一直处于受控状态。2. 根据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通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才有资格上岗操作。所有操作者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教育应有相关的质量记录;3. 根据总包对安全施工的特别要求,实行必要的措施落实,以符合总包的有关安全施工的统一规定;4.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对进行较易发生安全问题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特别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过程零事故率;5. 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如架子工、焊工、电工、机械操作工等。无相应证件作业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出施工现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重罚;6. 切实落实施工安全法律规范,根据法律规范要求设置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跟班作业,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凡未通过安全检查员认可的电源线箱、活动插座、高空作业平台或脚手架,坚决不准使用,并立即整改至符合安全法律规范要求;违章作业者一律停止作业,按安全法律规范要求进行操作;7. 成立施工、生活用电管理小组,专司施工、生活用电管理,并对电动设备线路及有危及安全可能的因素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即刻排除。对违规用电者,除责令其改正外,根据违规情节轻重,进行必要的惩处;8. 坚持使用“安全三宝”。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若脚手架等安全设施不足以保证安全时,还必须佩带安全带,上班时必须穿防滑胶鞋,严禁穿拖鞋或赤脚作业。9. 保持施工现场干净,配备足够清洁工人及工具,做到工完场清;10. 根据法律规范要求,安装消防器械。消防设施保持醒目,并置于方便易取处。材料堆放处和仓内放置足够的灭火器,易燃易爆品另设室内仓库堆放,并放灭火器;11. 油漆、喷漆等有毒物质施工的施工人员应戴罩,并在空气流动时作业,以防中毒;12. 电工组对施工设备应定期检查,对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施工器具,坚决不准使用;13. 对楼梯、通道等容易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的场所按法律规范要求加设防护,保证施工人员的绝对安全;14. 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和通道,按总包要求规划施工现场,并设置醒目的标识牌对各不同区域进行标识,标识牌应醒目,法律规范。15. 脚手架搭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