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1 领导安全值班制度1.1 值班领导根据“一班一个月、一班一个人”,依次排好轮流值班表值班。日夜两班或三班作业时,每班都要有安全值班领导。1.1.1 安全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1.1.2 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教育,采纳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安全生产方针、规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等,表扬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1.1.3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工作,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安全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布置本项目本月的安全工作。1.1.4 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责任方落实整改。1.1.5 安全值班领导要组织相关人员座谈会 征求意见,改进工作。1.2 安全值班领导在交接班时要仔细填写交班记录将本班所做的工作、已经解决的问题和下班应当注意的事项和要继续解决的问题 仔细向下班移交。1.3 安全值班领导的职权:1.3. 1 安全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必须及时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发生违章、冒险作业现象要予以纠正。如遇紧急情况有权决定暂停生产,并迅速向上级领导报告。对不听劝告的违章者有权提出停工、罚款的意见。1. 3. 2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2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2.1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遵循的原则是:凡是在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损害或职业危害的职工,都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劳动防护的需要,对不同的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2.2 严格根据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护品。我局自有职工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由安全主管部门按我局《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分包商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分包商按作业需求配备并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2.3 从事多工种作业的职工,应当根据其从事的主要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并补发给其它工种必需的防护用品,但使用时间应相应延长(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情况相应折算)。由于本人原因造成个人护品提前报废的,应及时予以更新,但费用由个人承担。2.4 对从事施工生产的各种形式用工应根据其从事的工种发给相应的防护用品。工种岗位调动,原发个人护品如未到期须继续使用。2.5 纱布罩不得代替防尘罩发放和使用。2.6 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损害的工种,使用普通玻璃镜片受冲击后易碎,会引起佩戴者眼睛间接受伤,必须佩发防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