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运行评价制度一、安全评价目的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确保企业安全目标的实现,杜绝死亡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以下,为企业健康进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评价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具有危险性作业工程的全过程。三、被评价单位1、汽车队四、评价部门总经办、安全生产科、综合科、车队五、评价内容及标准安全运输标准化标准共 项。由公司安全生产科每月一次对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评价,要求公正、公平、公开,奖罚分明,并对安全评价的结果以文字形式下发各车辆。安全评价与日常安全检查挂钩。隐患以"”表示,默认权值为“1”总评价计算公式:初步评判^项目 权值%于安全评价权评价总 权值 安全总全总评价值(用 A 表示)。六、评价结论1、评价结论采纳五级制,即优(AN%);良(%WAV%);中(%WAV%);及格(%WAV%);不及格(AV%)。2、假如在评价的月(季)期间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车辆,则无论事故大小,都评定为不及格。七、评价奖罚细则“ 优 ” 奖 励 元 ; " 良 ” 奖 励 元 ; " 中 ” 奖 励 元 ; " 及 格 ” 奖 励元;"不及格”罚款 元。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运行评价制度(二)1.工程中心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安保中心仔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2.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须立即上报工程中心主管。3.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梯工、电(气)焊工等特别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4.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5.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高危险性的设备检修、工作时,主管应亲自到场指挥。6.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操作时应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或误入正在维修的设备。如电梯检修时应在所有电梯出入放置“请勿使用”标志等。7.对配电、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验。8.对中央空调、变配电、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9.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10.水箱、蓄水池的入处,机房、技术设施层、配电室等均应上锁,灯光调至合适程度,保持室内清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借用。11.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