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一步推动消防管理工作的思考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的不可或缺的部分,是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保障条件。近几年以来,我市各级消防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仔细贯彻实施《消防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狠抓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强化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加大消防宣贯教育力度,使我市消防工作得到长足进展。不过,虽然我市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临的问题也还很多。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仅靠公安消防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政府领导、行业管理、社会合作、法人负责、消防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基层消防组织。从以往的火灾事故教训来看,消防工作疏于管理,与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有直接关系。为此,公安消防机关一方面要根据《消防法》关于防火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积极提请党委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隶属关系,明确各级政府和建委、市政、煤气、供电等部门的消防管理职责,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在此基础上,围绕总体规划、基础建设、经费投入、隐患整改等方面,细化、量化工作目标,逐级签订责任状,把责任层层分解,最终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另一方面,消防机构要力争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健全基层消防机构,使消防安全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实践中,对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我们应配合主管部门,建立法人代表负责的消防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形成“抓法人与法人抓”的内部单位消防管理机制。对城市居民小区,我们应将消防纳入治安行政管理的范畴,督促居委会、社区组织和物业公司,设置消防工作室,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开展群众性的消防检查和消防教育活动。对农村乡镇地区,应在派出所设立消防监督站,协助当地党政部门,组织协调本地的消防工作。此外,公安消防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带领下,围绕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定期组织考评,把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作政绩和经济利益挂钩,奖惩兑现。对消防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结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从严处理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二、狠抓消防基础建设,提高城市整体抗御火灾能力。首先,消防机构要牢固树立消防工作为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服务的思想,增强工作主动性,与计划、规划、市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发挥职能优势,围绕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