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老师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老师工作热情;示范引领,榜样感召,促 进老师专业成长;锤炼队伍,改革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选对象全校所有在岗老师
三、评选条件(一)师德表现1
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分工,关怀集体;仔细履职,乐于奉献
尊重组织,积极担当;团结协作,诚信友善;爱岗敬业,主动作为
关爱学生,体贴服务;尊重家长意见,密切家校联系;探究教育方 法,提高育人艺术
为人师表,树好形象;严守法纪,遵守公德;加强自身学习,提高 政治素养
(二)教学业务1
严谨治学,精通业务;端正教态,深化课改;打造高效课堂,凸显 教学风格
完成工作任务,创优教学业绩;在教学常规检查中没有缺项
仔细参加教研活动,积极参加课题讨论;自觉接受继续教育,不断 推出教研成果
注重因材因人施教,有效进行分类指导、个别辅导;培育学生兴趣 特长,热心学生课余活动、社团活动
(三)其他条件1
实行 6 个优先
一是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说课、技能竞赛奖励 者,评选优秀老师优先;二是在学校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 表彰者优先;三是个人先进事迹得到上级领导表扬、社会各界好评或 新闻媒体宣传者优先;四是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者优 先;五是教育科研成果被上级推广者优先;六是考核分相同班主任优 先
实行 6 个不予考虑
一是出现教学、安全责任事故者,两年不予考 虑;二是违反法纪法规或老师职业行为法律规范,被上级追究或家长投诉 者,不予考虑;三是学年累计事假超过 10 天以上,病假超过 1 个月 以上,或者有无故旷工行为者不予考虑;四是无故拒绝学校布置的各 项任务(公开课、培训、公益活动、值班、临时性工作等)者,不予 考虑;五是老师绩效考评分数排后 20%范围内老师不予考虑;六是学 习强国”平台排名后 20%不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