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民法典》、《土地承包法》 、《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县镇(乡)村组的荒山、荒地 亩(面积以实际开发的地形图面积为准)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元(大写:),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年支付一次
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抵作以后租金);合同签订 60 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金的 50%(面积以林权证为参考);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区)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
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6%,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2)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3)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4)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5)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