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员、调研员、讨论员(3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巡视员简介 的一种非领导职务,级别相当于领导职务的厅长(市长)
巡视员是国家公务员的一种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属于非领导职务,有巡视员、副巡视员之分
巡视员和副巡视员只在地、厅、司、局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巡视员资格的取得应任副厅级职务 4 年以上,副巡视员则应任正处级职务 4 年以上
此外,副省级城市可以设置正局级巡视员(略高于副厅级)、副局级巡视员(略高于正处级),任职条件同上
级别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 15 级,按国务院总理为 1 级算,巡视员属 4 至 6 级,助理调研员属 7 至 10 级,有副厅级巡视员、正厅级巡视员、副市级巡视员、市级巡视员等级别之分
巡视员是正厅级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助理巡视员是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在中央、省级国家行政机关设置
省级国家行政机关需设置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职务的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提出意见,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