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代用审批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保证在建工程的建设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控制各种原因引起的工程材料的代用,结合《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现场施工的全过程
二、职责1、AA 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部对工程材料的代用归管理
2、设计院施工场地代表对提出的工程材料代用申请,应仔细核对设计意图,提出明确的设计意见,以保证工程质量和满足投资控制要求
3、监理公司应对出现的材料代用申请,严格把关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监理意见;一般的材料代用,送 AA 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部确认;重要的材料代用需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4、施工承包商应严格材料代用的审批手续
三、制度内容1、工程材料代用可能有以下的原因:a)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设计条件发生变化
b)因实际订贷变化或施工条件有限,不能满足设计采纳的材料规格、品种的需求
c)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引起材料变更
2、工程材料代用的分类(1)一般性材料代用此类代用不涉及变更改计原则,不影响建筑质量和机组安全经济运行,不增加或减少工程预算费用
(2)关键性材料代用此类代用不更改设计原则,但对建筑工程结构强度、工艺系统运行有一定影响,对施工、安装工程量有部分增、减,还可能涉及到工程预算费用的变化
(3)重要的工程材料的代用此类代用将引起主要建筑的重大修改,主要工艺系统方案的变化,甚至涉及更改设计原则
3、工程材料代用的条件无论哪类工程材料代用,必须保证本工程建(构)筑物安全性和工艺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在不降低其要求的前提下,并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工程材料的代用
否则,监理公司和 AA 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部有权予以制上
4、工程材料代用的审批程序(1)属设计原因发生的一般性材料代用由设计承包商提出的材料代用,按其内部审批权限,根据《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管理制度》要求,通过<设计变更单〉的形式签发,送监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