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交底一、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目标(一)工程质量责任目标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得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施工不发生基坑坍塌与工程周边建(构)筑物超限、沉降、倾斜等重大险情
3、 工程质量(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设备质量、单机与系统调试质量、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均符合合同与标准规定得质量验收要求,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含整改达标后)合格率达到 90%
4、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备案率达到 100%
(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与其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得生产安全事故(险情、事件)
2.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备案率达到 100%
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证率达到 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项目负责人到位履职率 100%
4、 不发生导致运营受到严重影响(包括停运、列车或接触网受损等)得事故
(三)文明施工目标 1、 不发生因施工扬尘、余泥渣土排放、噪音等文明施工问题受到区级、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得处罚、通报等
2.使用“两证两牌”齐全得泥头车辆,不发生因违反施工场地泥头车安全管理责任书约定而导致得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或因土方转运违规受到区级、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得处罚、通报等
3、实施安全文明施工创优计划,争创市级、省级安全文明施工双优施工场地
(四)生态文明建设及治污保洁工程目标按建设单位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施工单位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年度珠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检查、考核合格率达到 100%
二、乙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1、仔细学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与标准,以及施工承包合同有关规定与要求,建立、健全与落实以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直接责任人得安全生产责任制、 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报监理单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