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一)质量目标:实现对业主的质量承诺,以领先行业水平为目标,严格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及现行法律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 1%,优良率达到 90%以上。单位工程观感质量得分率达到 90%以上。质量保证资料准确、齐全。(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 ISO91 质量标准,在已通过国家认证中心贯标认证的基础上,遵循既定的质量方针,建立更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作用,使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质量均处于受控状态。在施工过程中,以设计文件及现行法律规范标准为依据,通过对质量要素和质量程序的控制,切实落实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部经理应为质量第一责任人;项目部总工程师要对质量总负责,管生产的施工负责人必须管质量;项目部设质安部,并设专职质量检查员,作业班组设兼职质量检查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各道工序从“人、机、料、法、环”诸方面加以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三)组织保证措施1、项目经理、工长、质检员、安全员、试验员、机械员等管理人员,均为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受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较为丰富的同类型工程的施工及管理经验者,并持证上岗。2、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并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3、新工人、变换工种人员和特种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4、施工中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操作者进行培训。5、严格实行质量责任制,每项工作均由专人负责。(四)质量管理制度1、技术交底制度分项工程开工前,主管工程师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技术交底,对特别过程必须编写作业指导书。对关键工序必须编写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讲清该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项等。2、工序交接检制度工序交接检即:①工种之间交接检。②总包与分包间交接检。③成品保护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后,在进入下道工序前必须进行检验,并经监理签证。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确保各道工序的工程质量。坚持做到:“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施工测量桩未经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的不合格者不施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不施工。“三不交接”即: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3、隐蔽工程签证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