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选和淘汰机制(4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干部任选和淘汰机制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 为仔细贯彻执行企业的战略目标,建立科学法律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充挥发挥优秀员工的聪慧才智,特制定本规定。第 2 条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1.品行第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2.有激情、担责任、注重实绩原则;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第 3 条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第 4 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第 6 条 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策划计划能力、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良好解决问题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洞察力、培育下属的能力和全局观念。3.积极进取、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创新意识。4.正确行使企业给予的权力,依法办事,以身作则,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第 7 条 所有中高层领导干部任期一年,期满须由董事长、领导班子进行考核以决定是否继任。凡担任、提拔、继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普通员工提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3.由同级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二年以上。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程序另行规定。第 8 条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可以内部选拔,也可以外部招聘,但都应符合干部任职选拔的规定。第三章 干部选拔、任职流程第 9 条 内部中层以上干部的选拔任命由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部发布相关招聘信息(公布拟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等),候选人可由本人自荐、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举荐、或董事长提名等多种渠道进行,经人力资源部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资格预审,并组织相关面试(举荐人不得参加)通过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第 10 条 外部人员的面试选拔将严格执行招聘管理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进行面试,并将面试结果交人力资源部和董事长审批。第 11 条 中层以上领导班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