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制度(系学生会)(6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XX 学院学生会日常考核制度(系学生会参考制度)为提高 XX 学院学生会工作效率、成员的素养,促进东院学生会及各系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XX 学院学生会成员日常考核制度》,全体学生会成员须遵照执行。第一章 考核原则考核本着公平客观、公正民主、德才并重和注重实际原则、职务和人事结合的原则。第二章 实施和操作的办法第一条 考核对象为东方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第二条 院学生会各部门干事考核工作由院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部长、副部长)负责,各系部门干事由部门负责人考核,各系部长由系主席团进行考核,各系主席团成员由院学生会进行考核,院和各系秘书处都要做好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院学生会。考核工作受院主席团监督。院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工作由院学生会主席团完成。第三条 各系主席团负责各系的日常考核工作,每两周向院学生会秘书处上交前两周考核记录。院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将平常的考核结果及时记录,作为学期末对系部考核的依据之一。包括会议考勤、奖惩、工作业绩(自愿性活动除外)、校园活动等方面。第四条 学期考核。成绩由自评与秘书处相应项目两部分组成。第五条 学期考核分数由学习成绩、工作业绩,综合素养和思想品德四部分组成,并附个人总结。第六条 干部学期考核总评 120—150 分者为优秀,105—119分者为良好,90—104 分者为合格,低于 90 分为差。第七条 每学期末由院主席团根据各系部本学期工作表现和其本人述职报告进行考核,各系主席团成员对本系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优秀、良好、合格、差,被评为差的干部经系主席团全体讨论通过作自动辞退处理。第八条 全体学生会成员为了更好的工作,更有效率的工作,不得同时任职于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第九条 具体奖惩方法一、学习情况 荣获奖学金情况:一等加 10 分,二等加 7 分,三等加 4 分,进步奖和鼓舞奖加 2 分。 学校进行的期末考试,有两门以上不及格者,予以劝退。(能力较强者可适当考虑)。二、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由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三部分组成。 工作业绩(只针对各系主席团成员),满分 60 分,起评分30。工作态度满分 15 分,起评分 15 分;工作能力满分 25分,起评分 10 分;工作效果满分 20 分,起评分 5 分。 工作态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