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最新)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做好“四减四 增”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煤炭消 费减量任务目标,根据《XX 省 XX—XX 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 案》(XX 政办字〔XX〕123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完成 XX 年全市煤炭消费量比 2025 年减少 138 万吨的基础上 结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确定全市和各县市区 XX—XX 年煤炭消 费总量控制目标
(一)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我市 XX 年煤炭消费量为 2458万吨,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到 XX 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 2398 万吨以内
(二)各县市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结合各县市区煤炭消费 占比情况、煤炭消费压减成效、地区生产总值对煤炭的依赖程度、绿 色进展水平以及空气环境质量等因素,将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分解落实到 14 个县市区
二、重点任务(一)严格耗煤项目审批管理,控制煤炭增量消费
市县两级投 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对未实行煤 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从源头上控 制煤炭增量消费
对于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一是严格根据《XX 省 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XX 发改环资〔XX ] 671 号) 要求,由项目单位根据替代比例落实替代源,严格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权限,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上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 作的通知》(XX 发改环资〔XX〕159 号)要求,由煤炭消费总量控 制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负责监督落实
二是严格根据《XX 省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XX 发改环资〔XX ] 93 号),结合 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要求,审查项目节能报告,提高能源利 用效率
三是严把环评审批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