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承揽合同 天津市广告承揽合同 津加广字(2025) 号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 《电镀与精饰》编辑部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发布 产品 广告
二、广告发布媒介或形式为
三、单位广告规格为 十六开
四、广告采纳 甲方提供 样稿(样带),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
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六、广告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单价 元,加急费 / 元,其它费用 / 元,扣除优惠 元, 扣除代理费 / 元,播出次数 次,总计 元
八、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广告发布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 预付
九、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负责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经济合同仲裁 (经济合同仲裁或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两份
十二、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表 广告编排方式(广告发布总条、次,时段,版面等) 1 3 5 7 9 11 13 15 17 19 21 23 25 27 29 31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挂: 邮政编码: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广告发布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美福园 2-1-102 法定代表人:唐*远 委托代理人:俞向洋 电话:022-24410599 邮政编码:300011 图文传真:24410599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津市新开路支行 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