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气系统节能检测协议 工程电气系统节能检测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 工程进行电气系统节能检测
为明确双方职责,及时完成检测工作,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如下,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检测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填写并盖章同意的《广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工程质量检测委托书》的委托内容对 项目电气系统进行节能检测
二、检测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411-202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25、《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2025、《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2025、《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93、《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2025 2、南宁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核验工作的通知》(南建技[2025]12 号) 3、《 工程项目设计文件》 三、检测项目、数量及单价 检测项目标准收费单价(元)法律规范要求抽检数量抽检数量单项 总价 (元)备注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建筑物室内照度值元/点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 2 处—————— 建筑物照明功率密度值元/处—————— 低压配电电源质量元/相( 元/三相)全数检查—————— 总计———— 甲方实际应支付检测费用按乙方根据相关检测法律规范及文件要求完成检测的数量乘以各检测项目检测费用单价计算
四、检测时间:由甲方确定
五、付款时间和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30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的检测费用
达到付款条件后,乙方应提供用款申请并开具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到乙方按约定提供发票之日起
六、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现场见证抽样送检及现场检验
2、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