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外经营的原因问题和建议(2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店外经营的思考一、店外经营形成和存在的主要原因1.客观上原因。社会对市容环境意识和法制意识的认识还很不到位、法律宣传不到位,人们的普遍认识有着密切关系,很多人都认为自家商店门口自然可以占用,加之人们对取缔店外店经营还不认可,这些都为店外经营的存在提供了社会心理支撑。2.主观原因。因临街店面的经营面积不大,经营者为了摆大摊位吸引顾客扩大经营,最有效便捷的办法就是占用店外公共场地摆放商品;还有部分店面面积够用,但为了竞争性经营,相互攀比、见你摆我也摆;这些都为店外店经营的存在提供了市场需求。3.行政处罚的力度与商户突店经营所猎取的影响和利益相比太轻。执法人员对突出店外经营的查处适用《市容管理条例》处罚额度都在 100—1000 元左右,并不能达到一定的治理效果。4.管理体制不顺,缺乏法律依据。没有法律明确店外经营属城管部门管理范围,而工商、卫生、安检部门又都不参加其管理中。5. 执法部门监管不到位,一个区域个别商户出现店外经营时没有及时进行整治,一旦形成了气候,整条街都出现店外经营现象,这时候再治理难度可想而知。二、店外经营的问题1.店外经营现象较为严重,主要存在于主要干道个别部位、次要干道和背街小巷,经营种类主要有水果、烟酒、餐饮、修理、加工、洗车、鲜花等。其中以洗车、修理、水果等突店占道行为较为普遍。且占用店外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经营的,也多为个体经营户。2.店外经营不仅影响到城市形象,而且占用城市人行道影响行人通行。3.占据人行道进行焊接、喷漆等工作,污染空气且存在安全隐患。4.店外经营的菜市场、商户不仅堵塞交通,还堵塞城市地下管道。三、店外经营治理职责所属城管部门负责占道经营商户的行政处罚;公安部门负责查处违法治安管理条例,如制造噪声等的店外经营查处;市政部门负责查处占用市政公用设施的店外经营;食药监、工商、卫生监督部门要严格落实商户的“门前五包”等制度,及时检查要求整改;环卫部门负责加罚店外经营造成的城市污染;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四、店外经营整治的措施1.建立商户档案。工商等审批部门,分类建档,实行一店一档。并以此为依据将辖区道路和门店实行分级管理。2.建立商户信息网络,做好法律等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微博、信息等通讯工具,定期发布法律法规、案例教育、整顿通报等,已逐渐提高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