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从即日起至 2025 年年底,在全市房屋建筑和非交通类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法律规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 市场行为,查处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无证施工等问题,整治违 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建筑市场监 管效能,形成开放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二、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力度。将存在转包、挂靠、挂证、 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清出 本市建筑市场。二是全面应用信息管理平台。持续推动“互联网+市场监管” 模式,充分利用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总包代发等制度,提升建筑市场监管 效能。三是切实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综合评 价管理,实行“黑名单”制度,全面记录、采集建筑市场参建主 体的信用信息,公开、科学评定信用评价结果。对信用良好的主 体加大扶持力度,对失信责任主体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资质 管理等方面实行限制、惩戒措施,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建筑市场 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建立健全问题台账机制。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建 立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台账,将日常行业监管、执法检查以及 投诉举报中发现、查实的问题进行登记入册,仔细跟踪督办,逐 项整治、限时销号,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切实遏制建筑市场 乱象。五是强化检查执法。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实行暗查暗 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仔细组织开展各项督导检查。三、整治重点围绕建设程序与工程发承包、个人执业及到岗等方面,重点 整治以下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一)建设程序与工程发承包1. 整治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2. 整治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 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 的行为,重点整治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 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行为。3. 整治建设单位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及时 支付工程款的行为,重点整治建设单位不及时支付人工费的行为。4. 整治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 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 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重点整治母公司 承接工程后将工程交由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