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25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总说明一、《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5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 (GB505-2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建筑 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预算造价和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企 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地 下室的人防工程
四、本定额是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 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法律规范、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人工幅度 差
七、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1
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本定额取定的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与设计的有下列不同时,按《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调整:(1) 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的类型不同;(2) 混凝土的塌落度、强度等级或其采纳的水泥强度等级、粗骨料种类及粒径不同;(3) 砌筑砂浆的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