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法律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1 总则1.0.1 为提高青岛市建筑施工现行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和系统化,根据行业进展的需要,同时与本市实际相结合,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不适用于抢险救灾工程和农民自建房的施工现场管理。1.0.3 本标准法律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主体的职责和要求,考核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除应遵循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律规范性文件要求。1.0.4 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1.0.5 建筑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加强科学技术讨论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建筑工程的科学管理。1.0.6 本标准为管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好法律规范。2 术语2.0.1 安全生产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而实行的各种措施和活动。2.0.2 危险源可能导致死亡、损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2.0.3”三宝”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区工作人员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用于安全防护目的的安全网。2.0.5”四口”建筑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2.0.6 建材抽检建材进场后,对涉及有用功能质量的建材产品进行现场抽样检测。2.0.7 设备安装抽检设备安装工程完工后,对设计安全和功能的项目进行现场抽样检测。2.0.8 结构抽检主体工程验收前,对涉及安全的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及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等进行现场抽样检测。2.0.9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民用建筑工程竣工后,对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现场取样检测,检测的主要项目为室内甲醛、氨、苯氡、TVOC 的含量。2.0.10 标准养护按规定制作好的混凝土或砂浆试块,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中养护。2.0.11 同条件养护按规定制作好的混凝土试块,与实际结构构件相同条件养护。2.0.12 见证取样与送检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在监理(建设)单位人员的见证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现场取样、封样,共同送至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2.0.13 建材产品建筑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2.0.14 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5 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或深度虽未超过 5 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及其复杂的工程。2.0.15 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 8 米,或跨度超过 18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