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楼房协议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甲方自愿将地处__县园丁园小区 1 号楼 3 单元 402 室连同房内所有家具一并转让给乙方,为了顺利履行协议,特定以下条款。 一、甲方所卖楼房(乙方所买楼房)三室两厅已装潢,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其水电暖及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完好。 二、该楼房总售价为人民币 280000 元,大写:贰拾陆万元。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先支付给甲方贰万元(¥20250 元)押金,其余楼款贰拾肆万元(¥260000 元)将在2025 年 8 月 1 日前一次性全部付清。 三、待乙方在 8 月 1 日前付清房款后,甲方将楼房钥匙交给乙方。如双方签约本协议日到 8 月 1 日期间,乙方随意毁约时甲方不向乙方返还贰万元(¥20250 元)的押金。 四、房产证待小区统一办理,办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日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交易的该房产所有权,甲乙双方如有一方反悔,必须向对方支付赔偿售房款的 50%作为违约金。 六、甲方确保协议签订前上述房产权归属清楚,如若发生于该房产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全权负责,若发生损害到乙方利益的,甲方须向乙方协商补偿。协议生效后,除该房的剩余公积金贷款(从本月起到 201 年月份止)由甲方承担每月还清外,其它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负。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中证人签字后生效,按有关政策及规定协议生效后所售楼房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权、继承权、买卖权等),与甲方无任何纠纷。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签字:乙方(买方)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中证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