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线槽弱电施工法律规范一、管道材料选择与施工要求 1、水平子系统 水平子系统得走线管道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就是每层楼内放置水平传输介质得总线槽,另一部分就是将传输介质引向各房间信息接口得分线管或线槽。从总线槽到分线槽或线管需要有过渡连接。 总线槽要求宽度与高度得比例为 3:1,在线槽中放置得双绞线应不超过三层。在线槽中放置得双绞线密度过大会影响底层双绞线得传输性能。 水平线槽一般有多处转弯,在转弯处应留有足够大得空间以保证双绞线有充分得弯曲半径。根据 EIA/TIA569 标准,超五类 4 对非屏蔽双绞线得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线径得 8 倍。最新得标准认为,弯曲半径大于线径得 4 倍已可以满足传输要求了。但有一点就是重要得,即保持足够大得弯曲半径可以保证系统得传输性能。 在水平线槽得转弯处,应有垫衬以减小拉线时得摩擦力。 水平子系统线槽或线管应采纳镀锌铁槽或铁管。 双绞线与光纤对安装有不同得要求,双绞线垂直放置于竖井之内,由于自身得重量牵拉,日久之后会使双绞线得绞合发生一定程度得改变,这种改变对传输语音得三类线来说影响不就是太大,但对需要传输高速数据得超五类线,这个问题就是不能被忽略得,因此设计垂直竖井内得线槽时应认真考虑双绞线得固定。双绞线得固定时得力得大小就是应该受到重视得一种技巧,假如扎线太紧可能会降低 NEXT 值,从而影响线缆得传输性能。 缆线得敷设与保护方式检验 缆线般应按下列要求敷设: 缆线得型式、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 缆线得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得挤压与损伤。 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楚,端正与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得材料。 缆线终接后,应有余量。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宜为 0、5~1、0m,工作区为10~30mm;光缆布放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 3~5m,有特别要求得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缆线得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屏蔽 4 对对绞线电缆得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得 4 倍; (2)屏蔽 4 对对绞线电缆得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得 6~10 倍; (3)主干对绞电缆得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得 10 倍; (4)光缆得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得 15 倍。 电源线、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线间得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暗管或线槽中缆线敷设完毕后,宜在信道两端出口处用填充材料进行封堵。 预埋线槽与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敷设线槽得两端宜用标志表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