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老师教育的特点及启示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创立师范教育的国家之一,老师教育制度十分完善
2000 年,德国老师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德国老师教育展望》报告认为:在培训期限、场地和行政管理的精干性等方面与外国相比,德国具有最高档次的老师教育制度
目前,我国师范教育正处于向老师教育全面转轨的关键时期
因此,探讨和解读德国老师教育的特点,具有启示作用和现实意义
一、德国老师教育的三个阶段德国老师培育的全过程包括三个阶段:修业阶段、实习阶段和职后培训阶段
三个阶段相辅相成,融为一体
修业阶段修业阶段,即大学的理论学习阶段,重在学习作为老师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包括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
(1)课程设置
德国师范生在修业阶段主要进行理论学习,必须学习两门执教学科和相关的学科教学论,同时必须学习包括教育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课程,其中教育科学要占总课时的 25%
卡塞尔大学规定,拟从事中等教育工作的学生要学习两门学科,且两者须为相近学科
该校师范生所学的教育类课程主要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欧洲教育史、课程开发论、教学论、执教学科的教学方法、心理学等,还包括一些相关的社会科学学科,如社会学、哲学等
(2)教育见习
教育见习一般安排在第三个学期,为期 5-8 周
教育见习主要是听老师讲课,看老师如何组织教学,如何批改作业,如何管理学生等,了解学校教育运行的全过程,不上讲台讲课
师范生达到相应条件后,可申请参加第一次国家老师资格考试
考试内容主要由毕业论文、120 分钟的书面考试、80 分钟的口试、短期见习等四方面构成
第一次考试合格者,才能转入第二阶段学习,同时取得国家见习公务员资格
实习阶段教育实习阶段,重在培育作为老师应具备的执教能力
第一次考试合格取得实习老师资格者,方能进入专门的老师培训机构学习,这类机构统称为研修班
1990 年以前,教育实习时间各州不尽相同
最短 16 个月,最长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