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农学会筹建方案 抚顺市农学会筹建方案根据市农委《关于筹建抚顺市农学会的通知》精神,根据民政部门社团成立须知的程序法律规范,结合全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市农学会筹建方案
一、筹建工作主要内容(一)募集会员单位及会员阶段
1、推举会员单位
市农委下属事业单位及相关处室、县区农发局、农业中心等单位为会员单位
会员单位填报抚顺市农学会会员单位申请表(见表 1)
会员单位名单参见附件 4
2、推举理事
各推举会员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市农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副理事长),并填写抚顺市农学会常务理事推举表(见表 2)
推举理事名单参见附件 5
3、会员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进展会员
进展会员按表 3 要求填写
首批进展会员名额参见附件 6
4、向市民政局提交市农学会筹备成立申请、申请成立登记文件
(二)筹备召开“理事”会议阶段
1、讨论、经过会员单位和会员名单
2、讨论、经过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名誉理事长等提名
3、讨论、经过《抚顺市农学会章程》(讨论稿),报市民政局
4、讨论、决定市农学会下设专业学组相关事宜
5、讨论、确定市农学会召开日期、议程、资金、场地及相关事宜
(三)民政局相关手续办理及审批阶段
具体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抚顺市农学会章程》审批备案、印章、账户、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事宜
(四)市农学会成立阶段
召开市农学会成立大会,经过《抚顺市农学会章程》,选举产生市农学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
二、筹建工作相关事宜(一)筹建工作由市农业中心牵头负责
(二)根据筹建工作进展情况,由市农业中心确定理事会的议程及会议日期,报市农委批准
(三)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农业中心负责解释
(四)各类报表均报送市农业中心
联系人:郭卜;电子邮箱;电话:
附件 1:表 1
抚顺市农学会会员单位申请表;附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