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代理方): 地址: 电话: 一、甲方将其拥有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图书 等共 部(详见第三条)委托给甲方独家代理
代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共 年(以最后一年当年权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内容如下: 1
推广和开发甲方所委托的权
包括:与北大方正网络事业传播部、清华*方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图书工程中心、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国*生、中国数字图书馆等电子图书出版公司和数字图书馆机构合作,以各种技术格式制作和销售上述著作的电子图书;与其他网络和电子媒体合作,对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其价值增值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权益,与权的使用方进行相应的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
所有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权使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定的统计记录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备案
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技术和统计调查手段,独立验证权使用方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
同时,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版领域的合法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谈判,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甲方
乙方定期将甲方权的总体使用和推广情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由乙方代理的甲方权,其使用收入根据乙方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权收入的 15%收取服务费用
结算方式:乙方有义务向权的使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保证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文档不被非法使用,保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所有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著作的电子文档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