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方案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加快进展,经省 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色进展理念,以进展现代农业为目 标,以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为主线,搭建服务平台,拓宽 服务领域,完善扶持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 务,为进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 X 年,在全省基本建成以公共服务机构 为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 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引领带动农户占农户总数 50%以上,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占总数 4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63%以上,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 25%以上
二、强化主体培育(三)鼓舞进展种养大户
鼓舞新型职业农民、农村经纪人、高 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以及农业科技人员从事农业创 业,实行流转土地、投资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扩大种养规模, 进展规模种养大户
(四)大力培育家庭农场
鼓舞和支持有一定生产规模、有较高 管理能力的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进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符 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
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培 育一批特色鲜亮、优势突出、效益良好的示范场,引领家庭农场健康 进展
(五)加强农民合作社建设
大力进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社 区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推动区域合作和同业联合进展,培 育壮大农民合作社
法律规范农民合作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健全民主 决策和盈余分配制度
深化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行动,实施动 态监测,着力提高农民合作社进展质量
以有完善的装备设施、良好 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管理制度、较大的服务规模、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