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检查制度一、教学检查是了解教学情况,获得教学质量信息反馈的重要途径。教导处应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制定出本学期的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经教务副校长审批后执行。二、教学检查要坚持常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检查收集情况和信息,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依据。1、常常性教学检查:包括理论性与实践性教学两个方面。应随时了解老师的备课、讲课、辅导、作业批改、基本功训练、教书育人情况、教研活动;实施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组和教学评估小组两级检查性听课制。2、定期教学检查:一般在学期的期初、期中、期末进行全校的检查。3、期初检查:主要检查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教室、实验室、教材、教具、课表编排、老师备课等,以及开学后的教学秩序,学习状况等。4、期中检查:在教务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进行。① 检查老师业务学习笔记、检查老师教学计划及新课程实施情况。② 教案的上传与质量、课堂教学效果。实验教学质量,批改作业及课外辅导等。③ 检查方法:组织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教学检查汇报会、教学经验沟通会、学生学习经验沟通会等。期末检查:主要检查学期考试和学期结束工作。如教学工作的完成、命题质量、考试组织、成绩分析、教学教研工作总结及有关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的归档工作、学年复查学生毕业名单。三、学校要求校长、教务副校长、教务科长、教研组长每学期都要听课。听课应做到有准备、有记录、有评语、听课后应时向任课老师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教导处在各学科、教研组检查的基础上,写出总结报告,肯定教学成绩和经验,对存在问题做出分析和推断,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五、教务副校长应向学校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召开老师大会报告检查结果,肯定成绩,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表彰先进,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教案、业务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