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旅游职业学院老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院老师管理工作,全面系统地了解老师情况,及时记载老师教 学工作、教学科研和教学成果等情况
第一条 老师业务档案是老师历年任课工作量、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 果、学术讨论成果等基本情况的重要历史记录,是老师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各项工 作考核得分的重要资料
第二条我院各教学单位专任老师和兼职老师均应建立老师业务档案
第三条老师业务档案具体入档材料:(一)老师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二)老师业务工作登记表;(三)老师教学质量、业务水平的考核评价材料及奖惩材料;(四)老师进修和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材料(含外出进修和在职学习);(五)老师的教学经验总结、论文、专著、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译文、教科 研成果证明材料等;(六)老师学历证书复印件,任职资格、聘任等材料
第四条老师业务档案管理要求:(一)老师业务档案由老师实事求是填写,系部审查,教务处审核
每年 9 月 份由系部负责组织老师仔细填写
填写时必须实事求是
(二)老师在填报自己相关成果时,必须交验原件并附复印件
(三)凡经审核的老师业务档案中所载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
(四)老师业务档案由系部安排专人妥善保管
管理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泄 漏档案
(五)老师业务档案不得带出档案室
因工作需要,经系部主任批准后方可查 询
(六)老师调离本院时,其业务档案按档案管理办法办理
第五条 本办法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附表:老师业务档案表老师业务档案表年度:编号:姓名:填表日期:年 月 日老师个人业务档案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贝政治面貌现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家庭住址联系电话E-mail学历取得何种老师资格外语语种 与水平计算机水平专业讨论 方向年终考核等级教 学 情 况时间课程名称主讲或辅导授课班级人数讲授课时数实验课时数起止指导实习、设计名称主讲或指导人数指导折合时间辅导班级天数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