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法律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管理 XXX 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保证信息的可用性,并在信息被损坏或丢失时可以及时恢复,对重要信息实行备份保护;保证业务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使用备份数据恢复被损坏或丢失的业务数据,特制订本法律规范
第二条 本法律规范合用于 XXX 信息系统的数据备份与管理,计算机室承担了 XXX 的数据备份与恢复工作,因此,负责本法律规范的执行
第二章 数据备份第三条 数据备份的基本规定:(一)每日对基本业务信息进行增量备份;(二)备份应用软件的各个版本;(三)在远程地点有最低限度的备份信息;(四)每月检查存储介质,保证在进行劫难恢复时备份可用
第四条 数据备份操作流程如下:图 1 系统备份操作流程(一)信息辨认
拟定需要备份的电子数据,重要涉及信息资产的名称、重要性、资产的保护级别等属性,填写《信息备份辨认清单》
需要检查的信息资产也许涉及:1
业务服务器上运营的应用系统软件源代码;2
数据库结构(表结构、存储过程、视图、索引、函数等);3
业务运作数据;4
系统配置参数;5
(二)制定备份计划
根据资产辨认的《信息备份辨认清单》,制定《信息备份计划》,选择合适的备份方式与周期
备份计划具体涉及:1
拟定备份周期:根据信息更新速度,易损坏限度,及备份媒体的有效期,拟定备份周期
此外,在每次重大行动之前以及每年年终,需备份
备份介质类型:拟定备份使用的媒体
备份方式:一般要采纳复制,双系统同步,转储,压缩复制等
备份工具:备份使用的工具,如光盘刻录机,复印机,软驱,压缩软件,选择工具时,要拟定在信息失效之前,相应的恢复工具可用
份数:拟定备份的数量,一般信息备份一份即可,对于特别重要的信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备份多份
存放位置:备份信息一般应与原始信息尽量分开存放,要根据信息安全级别有相应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