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有限公司章程(范文)一、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二、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第四条公司住所:市(县镇)路(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
(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第八条 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人,全部是法人股东股东名录:(一)法人股东:1
法人名称:住 所:法定代表人:认缴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货币或实物或其它)认缴时间:年 月 日2
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
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3
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4
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5
按规定转让出资;6
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7
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公司章程;2
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3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
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