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得保密法重点解读 此次保密法修订得总体要求就是,充分总结吸收近年来保密工作理论与实践成果,借鉴国外保密法制建设得有益经验,针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面临得突出问题,主要涉及五个方面内容:增加了针对涉密信息系统得保密措施;加强了对涉密机关、单位与涉密人员得保密管理;完善了国家秘密得确定、变更与解除制度;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得行政管理职能;强化了保密法律责任
这次修订历时长、幅度大,对原法绝大多数条款都作了修改,新法共 6 章 53 条,增加了 1 章 18 条
这次修订得保密法有六大亮点值得重点关注
第一,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有了硬措施;第二,企事业单位保密管理有了新思路
随着市场经济进展,不可能禁止民营企业、中介机构等“体制外力量”参加涉密活动、从事涉密业务
修订后得保密法根据依法行政得要求,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对从事涉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业务得企事业单位实行依法管理;第三,涉外保密管理实行新举措
针对对外交往合作中涉密事项增多、外籍人员在国有企业担任高管等情况,建立涉密审批制度与协议制度;第四,涉密人员管理体现责任与权益相适应
修订后得保密法,既确立了涉密人员分类管理、上岗培训、出境管理与脱密期管理等制度,又确立了涉密人员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得原则与相关得奖励制度,体现了对广阔涉密人员得关怀爱护;第五,责任追究得可操作性明显增强;第六,保密工作责任制得到强化
较为突出得,就是对领导人员问责与对保密部门问责
新法规定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对发生重大泄密案件或定密不当得机关、单位直接负责得主管人员,对不依法处分违规者得机关、单位有关领导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保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得,也要依法追究责任
重点条文解读(保密法第三条)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与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得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