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转正管理办法员工转正管理办法一一、总则1、目的为法律规范员工试用转正考核流程,确保员工转正考核工作法律规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试用期转正新员工的考核
二、转正考核管理规定1、员工试用期限1
1 新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为 1 3 个月(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在期限届满前 10 天可以提出转正申请
2 员工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自己或直接上级可以提前提出转正申请
3 综合办负责组织相关手续的办理
2、试用期转正条件2
1 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 通过直接上级的考核,经审核合格
3 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态度、工作任务完成符合要求,试用期间没有严重违纪和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4 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办理转正手续
3、转正考核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间届满前 10 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转正申请,由综合办负责组织相关考核
各考核部门和人员应在员工提出转正申请 10 个工作日员工转正管理办法内(最迟不能超过员工的试用期最后一日)完成所有考核项目,并作出考核决定
4、转正考核形式实行上级主管考核评价的形式
5、转正考核权重划分5
1 转正考核总成绩满分为 1 分,60 分以上为合格
2 基础类人员的总成绩为自评、直接上级评价、专业考试成绩三项
其权重比例为:自评 20%、直接上级评价 70%、专业考试分数 10%
3 主管及以上人员总成绩为自评、直接上级评价、管理中心评价三项
其权重比例为:自评 20%、直接上级评价 60%、管理中心评价 20%
6、考核成绩结果的运用6
1 考核分在 85 1 分含)的可提前转正,试用期不少于 1 个月;6
2 考核分在 70-84 分(含)的试用期不少于 2 个月转正;6
3 考核分在 60-79 分(含)的试用期须延长至 3 个月转正;6